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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全國人大公佈5年立法規劃 包括紅十字會法等68件立法項目
  集體土地入市5年內定規矩
  法制晚報訊(記者溫如軍)日前,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“5年立法計劃”對外公佈,共包括68件立法項目,其中,食品安全法、紅十字會法、修改土地管理法等被列入第一類立法項目。
  2012年11月28日,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修正案(草案)》在國務院常務會議上通過,並隨後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。修正案(草案)的修訂主要集中在第47條,即對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征收補償制度做了修改。
  土地法的修改因為涉及對被徵地農民的補償問題而一度受到關註,現行法律規定,征收土地的,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。草案刪除了現行法律第47條中按土地原有用途補償和30倍補償上限的規定,確定了公平補償原則,但對如何計算補償數額未明確規定。
  如何調整土地管理法,尤其是在集體所有制的前提下進行調整,是一個需要慎重考慮的問題。這其中需要平衡的內容很多:一方面,要保障國家的糧食安全;另一方面,還要確保城市發展所需要的土地;還要解決城鎮化融資問題,減少政府對土地收入的依賴。
  “現實中徵地的主要矛盾是徵地範圍過寬,即突破了法律所賦予的公共利益範圍,而要縮小徵地範圍,就涉及集體土地如何入市的問題,這是目前改革的難點。如果這一點不能突破,那麼就只有退而求其次,完善徵地補償標準。”中國農業大學土地資源管理系主任朱道林對媒體記者表示。
  立法項目分三類
  第一類
  指條件比較成熟、本屆任期內擬提請審議的立法項目。(本屆該類項目47件,包括修改法律33件,新制定法律14件。目前已通過商標法、消法、旅游法、特種設備安全法等4件;已提請審議的項目有修改土地管理法、環境保護法、預算法,制定資產評估法等4件。)
  第二類
  指需要抓緊工作、條件成熟時提請審議的立法項目。(本屆該類項目21件,包括修改文物保護法、商業銀行法等。)
  第三類
  指具有一定的立法必要性和可行性,但涉及問題較為複雜,立法條件尚不完全具備、需要有關方面繼續研究論證的立法項目。(本屆該類項目包括財政稅收、國家經濟安全、網絡安全等。)
 
(編輯:SN089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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